专业人士应聘
法学硕士毕业后我四处应聘找工作。先去一家公司面试文秘,对方说试用期一年,我立刻义正言辞地用专业反驳“你们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试用期三个月的规定!”对方瞬间哑口无言;又去一家公司面试推销员,领导说试用期工资800元,我立刻指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是2500元,国家有法律明文规定这么做是违法行为!领导面如死灰;再去一家食品厂,他们竟然说一年后才给缴纳五险一金,我讥笑道“我可是学法律的,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就必须缴纳五险一金!”再后来,我就陆续接到好几个公司的电话通知“李东明,我们公司人员已经招满,明天的面试取消了”!

